法学实践教学如何深化创新?全国多所院校专家齐聚华东政法大学展开研讨……

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

作者:刘时玉

时间:2026-07-14 11:13:56

法学实践教学应当从育人的广义范畴出发,不能简单局限于模拟法庭、短期实习等传统形式。如何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索育人模式创新?日前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的法学实践教学创新研讨会,聚焦新时代高等教育法学实践教学的政策导向、改革任务与创新探索,以及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实习实训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热烈研讨,全国多所法学院校代表出席会议。

实践教学的核心目标是能力培养,通过法学专业训练提高沟通、协调、表达等各方面实践能力。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提出,法学实践育人体系构建需要重点关注七大要素:围绕“知识、能力、素质”三大图谱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优化实践课程占比与授课标准,更新贴合实务的教材内容,建强双师型师资队伍,推行系统化实习模式,完善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健全经费、政策协同保障机制,破解当前法学教育痛点难题。据透露,下一步教指委要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集体备课、本科专业教学要点编制和《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三项重点工作。

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永波认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是法学教育界与法律实务界的共同责任,在思政引领、协同育人、供需对接、教学体系建设等方面要凝聚成育人合力,打通法学实践教育有效路径。要系统总结推广法学院校实践育人的成熟有益经验,提炼形成可落地、可操作的规范化实施指引,推动基层创新成果上升为顶层制度设计,提升全国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真正的实践育人,首要在于解答好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性问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刘玉祥表示,“十五五”规划将实践育人纳入顶层设计,育人重心从传统知识传授转向综合能力锻造与法治素养提升,培养场景从封闭课堂教学转向一线实干实践。因此,高校应主动顺应时代变革与技术发展趋势,前瞻布局涉外法治、数字法治等前沿育人领域。实践育人要让信仰照亮实践,让协同成为常态,让创新托举人才。

“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实践是法律的鲜活生命力。”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王宏舟介绍,华政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高校与实务协同的育人主线,构建起全程贯穿、分层递进、校社融合的特色实践育人体系。新时代法学实践育人需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体系化课程和递进式实训,打通从知识到能力的转化通道;以协同机制为保障,推动高校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构建目标共定、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育人共同体。

“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的生命力在于回应现实、服务实践。”华东政法大学校长肖凯谈道,学校紧扣国家与上海发展战略,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定向培育输送优质涉外法治人才。学校围绕实践能力重塑课程体系,打造“理论筑基、协同聚力、实战赋能”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同时打破高校与实务单位间的体制壁垒,拓宽师资共建渠道,整合各界育人资源,搭建多方协同联动的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不断优化法学育人体系。

此外,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法学实践教学的政策导向、改革任务与创新探索”主题,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蔡立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发言提出: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是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战略性保障,需要从法学教育深刻革命的高度来认识。法学实践教学是以提升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胜任力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的教学活动,应从培养末端提升至贯穿全过程。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践能力培养路径,全流程协同育人,推动实务部门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各环节。

围绕“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实习实训体系建设等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冯果、浙江大学副校长周江洪、河北大学校长孟庆瑜、安徽大学副校长汪海燕、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昊亮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理秋发言介绍本单位特色做法,谈道:当前应该锚定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稳步建造法学实践教学系统工程。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国家战略、融合AI时代需求,在本硕博不同层次上实现差异化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切合法治社会需求,紧扣一线生活场景,构建理论筑基、实践赋能的培养体系,跨校跨行业联盟协同深化制度保障,实现全链条实践育人。

另据悉,研讨会还设有法学实践教学创新举措与经验交流主题分论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分享了本校实践教学特色做法与改革经验,互学互鉴推进法学育人提质增效。

记者 刘时玉

学校供图

责任编辑:刘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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