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2026年初次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通告

来源:上海教育电视台

时间:2026-01-07 10:33:36

日前,上海市政府征兵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发布2026年本市范围内适龄公民初次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称,初次兵役登记对象为:

具有本市户籍、

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4周岁

(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的男性公民

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适龄公民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登记,经区人武部审核后,留存网上电子兵役登记凭证;往年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应配合核验《上海市公民兵役证》,重新进行网上登记并留存电子兵役登记凭证。各乡镇街道、普通高校常态设立兵役登记站,受理适龄公民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初核。

另外,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普通高校学籍的适龄公民可应征报名。其中,男青年为202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2026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适龄公民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上半年应征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男青年为1月1日至8月10日,女青年为7月1日至8月10日。

通告强调,根据法律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区人武部安排,依法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适龄公民参加初次兵役登记应视为出勤。凡未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不得征集入伍;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初次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依法给予处罚。

责任编辑:陆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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